第94章。

chapter94

一颗牙齿,被卡在焚化炉的地面沟槽中。

麦考夫将它捡了起来。发现这颗牙齿没有牙根,还粘连着少量金属。

“我记得您提过,布朗佩戴的假牙取材人类真牙,是这一颗吗?”

莫伦细看,这是一颗磨牙,与给布朗尸检时发现的假牙一模一样。

“应该就是它。盗尸者没有谨慎到清除所有痕迹。”

以现在的火化焚烧技术,70kg的死者火化后,骨灰加残骨不足2kg。

两人从头到尾观察火化炉的地面,仍能发现地面有零星的骨灰残余。但没有骨骼碎片被留下,都被清走了。

唯一证明炉内烧过布朗遗体的证据,只有一颗他曾经佩戴的假牙。

这不免令人疑惑,为什么盗尸者要以这种手段对待布朗的遗体?动机是什么?

求财的话,骨灰远不如霉尸值钱。

盗尸者只为亲手烧了布朗的遗体?

并且冒着被发现的风险,在火葬场等待焚烧炉冷却后,再进入内部清理打扫。

其实,盗尸者压根不用做这些小动作,只需耐心等到明天,火葬场会按照订单时间火化布朗。

是什么样的情感驱动,让这个团伙必须执着于亲自动手火化?

莫伦捏着这颗假牙,想到远在大洋彼岸的捕梦社纽约据点。

侦探肖恩追查一条人鱼,查到了火灾后的捕梦社附近,当夜他因为花生过敏而死。

人鱼的存在,听起来很荒谬。

侦探死在日常过敏的食物上,听起来也很荒谬。

伦敦的盗尸者们冒险又费力地烧掉一具本就准备火化的尸体,而且清扫焚化炉骨灰,听起来更加荒谬。

当荒谬接二连三地出现,它只是巧合吗?

莫伦没在焚化炉里详说猜想。检查完毕,不必多停留,先离开。

她对如今的火化技术挺感兴趣,但对设备的质量持一丝保留态度。

万一金属零件因前期的高温影响变形,这会入口的合金门恰好不小心卡住了,持续几小时无法正常开门呢?

莫伦:“走吧,出去再说。”

麦考夫站在炉内最深处,转身望向入口处。

炉子尽头距离入口其实不远,只有短短五米,可以看清警探葛莱森的神色。

不过,身处尸体焚烧炉内,客观的空间距离难免被心理感觉影响。

环视炉壁石砖,粗糙不平的砖块表面密布着一个个细小孔洞。

几乎每个孔洞都附着骨灰,它们着尸体被烈火吞噬化作粉末的全过程。

这让焚烧炉里外的短短五米变成了一道天堑,隔开了生与死。

麦考夫不觉得恐惧,正因理智,更知道不必多逗留。

他还没疯狂到迫不及待地去享受两人一起被关在焚化炉里的滋味。

“还需查一查隔壁的炉子。”

麦考夫说:“确认盗尸者是否先进行分尸()?(),

再分炉焚烧。”

莫伦点头()?(),

并不认为这是多此一举。

盗尸者这样做的可能性不大()?(),

但不检查就不可以百分百下定论。

进入隔壁焚化炉←()?←+?+?←()?(),

确定地面不存在多余的骨灰。

看来盗尸者并非荒谬到底,没有先分尸再分炉焚烧的疯狂行为。

这次入炉搜查,获得真牙制作的假牙一枚。

由此推测布兰的霉尸是今天凌晨两点后,在火葬场内的焚化炉被烧成灰烬。

今天凌晨两点左右开始下雨,门卫室的佩奇、贾斯丁没能发现烟囱冒出黑烟。

为什么围墙四周没有发现盗尸者离开的足印?

除了盗尸者团伙有飞檐走壁的特殊技能,更大概率是这个团伙在早晨七点前后,趁门卫们前往太平间之际,直接从正门离开火葬场。

卡恩斯瞧着假牙与未完全扫干净的骨灰,只能接受这一串推论,很离谱但最接近事实。

他不禁发问:“那群盗尸贼为什么要这样做?”

莫伦:“以下只是我的个人推测。这群人是冲着霉尸来的,想获得的却不是躯体,而是被火化后的残骸。基督教中提倡土葬,别的宗教却不一样。不知您有没有听过佛教中的舍利子一说?”

卡恩斯摇头。

莫伦简述舍利子的来历,相传最早来自释迦牟尼圆寂后火化其遗体,所得的结晶体。后来,历代佛家高僧火化后,也有机会出现类似遗骨。

卡恩斯恍然:“布朗不是佛教高僧,但他的尸体很特殊,发生霉变,全身长出白毛。

盗尸团伙盯上了霉尸,认为烧了这种特别尸体,也许会出现类似舍利子的特殊物品。”

莫伦点点头,“不错,我认为盗尸的动机与这个方向有关。”

麦考夫立刻明白这样推测的起因。

焚尸取宝很离谱,与侦探肖恩接近捕梦社后,身上发生的事件一样荒诞。

杀死布朗的凶手匡茨,是叛出捕梦社的外围成员。

游乐园杀手事件闹得沸沸扬扬,传到美国之后,不可能不被捕梦社核心成员察觉。

捕梦社了解案情动态,就会注意到布朗的尸体发生特殊霉变。

照此一来,火葬场盗尸团伙与捕梦社之间很可能有某种关联。

更深的推测没必要告知卡恩斯。

麦考夫注意到另一点:“操作火化炉需要一定的技术吧?如果是新手,能把尸体一次性焚烧到位吗?”

“新手做不到,这活得练。”

卡恩斯采用的焚化炉谈不上高精尖设备,但没经验的新人也玩不转。

福尔摩斯先生的这句话提醒他了。

火化尸体时加多少燃料、分几次添加、什么时候熄火等等,这些事都有讲究。

卡恩斯:“能把尸体烧得干净,盗尸团伙里必有精通焚烧的人。这样讲的话,嗯……”

麦考夫瞧着卡恩斯犹疑的神色:

“您是想起昨夜在酒吧遇到什么可疑人士?”

卡恩斯:“不是可疑,我是感到奇怪。从火葬场的情况看,盗尸团伙很专业。但回想昨夜与我聊天的几个陌生人,他们看起?@?@??()?()”

盗尸团伙的行为堪称猖狂。

不仅潜入偷尸,卡点精准,而且还把火葬场的作用利用到极致,直接在这里烧尸。

就像是一伙盗贼入室打劫,居然使用了失主家的厨房与食材,烧菜做饭,大吃一顿。

昨夜,卡恩斯在酒吧与一些陌生人聊天,那些人不似有类似胆大包天的性格。

卡恩斯努力回忆谁可能是盗走他钥匙的小偷,想到可能有作案时间的三个男人。

记不清三人具体长相,只能描述大概外形,而听口音他们都是伦敦本地人。

莫伦取出速写本,画出三人的肖像让卡恩斯确认,“您看看,有哪里需要改动?()?()”

卡恩斯:“这个人鼻子再塌一点,那个人有些地中海秃顶,还有……()?()”

修修改改,有了三幅相似素描图。

卡恩斯不能保证这是三人的真实相貌,他可能记错一些细节。

莫伦将素描图递给葛莱森警探,“制作副本,试着找一找图上的人。()?()”

话是这样说,但有心理准备。

即便画中人偷配了火葬场钥匙,却不一定是盗尸者。

不得不提防这是一种转移视线的手段。

盗尸团伙雇佣伦敦本地小偷,把火葬场的钥匙倒模搞到手。

如果警方盯着本地小偷调查,不管是不是能抓到人,都让盗尸团伙有了脱身的时间差。

葛莱森收好肖像图,而今天对火葬场的调查远未结束。

接下来要一英寸一英寸地搜查事发地,从太平间、围墙、客户接待处等,都要查一遍。

哪怕门卫贾斯丁与佩奇自称检查过了,没有找到更多线索,却不能只听他们的说辞就认定那些都是事实。

从11:40开始勘验,期间吃了顿简餐,一直查证到下午16:50,没有更多收获。

没有脚印、没有奇怪指纹、没有可疑物件,盗尸团伙非常专业地没留下痕迹。

想要抓住这个专业团伙,仅凭手头的线索远远不够,无法定位其行踪。

卡恩斯考虑要怎么向布里安解释她弟弟的尸体是如何被人盗走焚毁。

苏格兰场开始寻找画像上的三个男人,而更多的线索何时出现,恐怕只能交给运气。

麦考夫回到蓓尔美尔街。

坐在起居室的沙发上,凝望着莫伦今天赠送的小苍兰。他不由自主地伸出手,轻轻抚摸花瓣。

奶油黄的小苍兰,花香自带了几缕水果甜。恰如它的花语,能够给人以幸福的感觉。

他不免回想白天的火葬场之行。

盗尸团伙的行事是很荒谬,而在某些瞬间,自己的思维是否也感性到荒谬了?

不然,怎么可能在焚烧人类尸体的砖炉中,冒出自己与莫伦的骨灰混合在一起就不会孤单的离谱念头。

“噼啪——”

壁炉里,响起柴火爆裂声。

麦考夫仿佛感觉到火苗灼伤指尖,迅速收回抚摸花瓣的手指。

倏然起身,走向书房,翻出人皮书。

封面《欧美爱情故事集》的字迹依旧,但内页的故事文字都消失不见。

这就像是一颗结构不明的不定时炸.弹,说不定哪天就爆.炸,把任务者的生命永远留在梦境世界。

谁也无法保证,他与莫伦的下轮通关任务中不会发生目标冲突。

因此,还是让理智多一些,不要逾越某条界限。

他怕自制力抵不过感情用事,做出错误的选择。

*

*

翌日,周一。

晚餐后,麦考夫前往花园街6号拜访莫伦,告知她一个消息。

“今天接了临时任务,我明天上午出发去纽约。()?()”

麦考夫说:“刚好,我先一步去探路,实地接触捕梦社的纽约分部废弃据点。()?()”

莫伦略感诧异,之前两人谈论过十二月下旬去美国调查的计划,而明天就走比原计划提前半个月。

是赶巧地白厅临时委派给麦考夫某个出国任务?

还是他本人主动申请外勤,顺路想要先一步抵达纽约?

因为昨日的火葬场盗尸者吗?

在伦敦难查捕梦社的踪迹,不如直接抄底这伙人的老巢?

还是有别的原因?

比如给过热的心降一降温。

莫伦可没忘记,昨天是麦考夫先动的手。

他使用了一招无声胜有声,才让自己主动开口邀请一同前往火葬场。

推论只是推论。

莫伦不动声色地说:“辛苦您了。抱歉,我无法提前动身与您一同前往纽约。这两周期末考核,我必须留在伦敦。()?()”

麦考夫毫不在意地微笑:

“您完全不用致歉,这次是赶巧,让我能借工作之便提前去纽约。您安心考试,等放假后,再按照原定的计划出行,?_?_??()?()”

“好,我们之后纽约汇合。”

莫伦又一本正经地反问:“您应该不会冲动行事,做孤胆英雄,独自深入敌营吧?等我到纽约时,徒留一则您失踪的消息给我吧?”

麦考夫笑了:“我在您心中的形象,已经沦落到这种地步?请放心,我会等候在纽约港,亲自为您接船。”

“那就说定了。”

莫伦:“祝您一路平安。”

“借您吉言。”

麦考夫站了起来。今夜,他不该有迟迟不愿离去的情绪,准备立刻告辞。

莫伦却叫住对方:“稍等,有一个小玩意给您。”

上楼,取来小物件。

打开绸缎,露出一枚镶嵌着海蓝宝石的领针。

莫伦:“给您的圣诞礼物。据说海蓝宝石能庇佑出海安全,现在您要跨洋远航,就提前让它陪伴您。您应该不会介意,我来不及对它进行精美包装吧?”

麦考夫看着别具设计感的海浪领针,不免一愣,这是意

料之外的礼物。

迅速回神致谢:“谢谢,它非常精致。不用在意包装之类的小事,那完全不值一提。”

说着,他准备伸手去接,但手心只被塞了那块包装用的绸缎。

下一秒,却见莫伦突然向前靠近一步。

两人相距不到半米。

莫伦左手轻轻捏住麦考夫的衣领,右手拿着领针在他的领口附近比划。

她神色自若,似乎只是单纯地观察领针的颜色造型与福尔摩斯先生是否相配。

麦考夫却觉得蓦地被人扼住了命运的咽喉。

他的衣领上被施加的力道明明轻到微不足道,却让他呼吸紧张,心跳加速,不知该往哪看才妥当。

抬眸,是近在咫尺的一张脸。莫伦的睫毛又长又密,似蝶翼般轻颤。

垂眸,是距离更近的那双手。

莫伦的手指修长。只差两三厘米,她的指尖就能触碰自己的颈部皮肤、喉结、甚至是打开第一颗衣领纽扣。

不!住脑!

麦考夫强迫自己停止发散思维。再想下去就危险了,联想力太好是一种错误。

此时,莫伦却退后一步,把领针放到麦考夫掌心。

她坦然地自夸:“不愧是我,设计的样式不错,从颜色到款式,它都与您很搭。”

莫伦又说:“您不必着急回礼。我应该会在圣诞夜晚上到达纽约,您接我的那天再把圣诞礼物给我就好。给我礼物,而不是您失踪的消息,多么好的安排。您认为呢?”

作者有话要说

章节列表 转码阅读中,不进行内容存储和复制